离场 ,花儿依旧那么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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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场
一期一会,我以为说的是别人。我笃信与小麦的友谊天长地久,结果也终究没有逃过这个古咒。十八年前,我和小麦刚毕业。两个小姑娘一起推杯换盏的时候,怎么也不会料到有一天会从把酒言欢反转到话不投机。 都说女人之间的没有长久的友谊,我们都不当回事。因为我们与客套伪善的那些人不是一路人,有一说一,坦诚相待。从二十岁出头的青涩女生,到近四十岁的半梦半醒女人,可以一月碰几次,也可以几个月不见面,从来不煲电话粥,闲时小聚即可。我们一直自诩为怪人,并颇为自得。但是这一场绵延的友情也有袅袅余音皆散尽的一天,也会淡出彼此的生活。在大学里,我和小麦同级不同班,只是上大课时在阶梯教室碰上了点个头,偶尔借个笔记的交情。她常常戴了鲜红的吊坠耳环,一摇一晃地踩着铃声走进来,在矜持保守的大多数女生眼里,这就是刺眼的肆意张扬。真正熟络起来,是在毕业后。我们恰巧分到了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校区。涉世之初,一起经历社会的打磨,我们建立了亲密的战斗友谊。虽然三年后我离开了鸡肋般的学校体制,小麦却一直留了下来。这个有点小小的意外,以她敢说敢做的个性,原以为先离开的人是她。毕业第一年的圣诞,我们相约小聚。我坐公交车穿城赶往另一头的校区。下车后顺道在路边小贩手里买下了两个彩色的卡通小熊气球。翩翩飞舞的气球高高飘扬在一片黑压压的人头之上。我就这样拽着这两团轻盈绚烂的色彩,在拥挤狂热的人群中穿梭。于是每年的平安夜就成了女友聚会的保留节目。一过就是十多年。验证朋友真伪的标准很简单:可以无话不说,酣畅淋漓;也可以一言不发,埋头各自做事,却没有丝毫尴尬。这就是我们的默契写照。小麦是个热情的人。她家里老妈闲不住,在小区附近的空地上开荒种菜来解闷,南瓜花生一丰收,小麦就拎上一大袋,打的送货上门。我无以为报,只需在小麦想吃火锅时随时奉陪。小麦一直是单身。也兴致勃勃地相亲,也有殷勤不断的烂桃花。就是没有遇到那个想一直掏心窝的人。我早早地结婚,迟迟地生子,都没有耽误女友下午茶时光,仍是忙里偷闲地约在一起,分享读书电影、八卦故人旧事、畅谈旅行见闻、评论日常琐碎。那时候的据点是常春藤。穿过临街的小庭院,坐在二楼中庭的露台,透过郁郁葱葱的绿蔓,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。屋子很静,常常呆了一个下午,只有我们一桌客人。结账时才看到藏在柜台后的小伙计不舍地从手机里抬起迷蒙的眼睛。偶尔另外两个朋友也会加入。大家都是大学同学,她俩更多是小麦的朋友。除非小麦起头邀约,我与她们基本没有其他交集。后来常春藤换了招牌,叫做三叶草。而我们四个再也没有进去坐坐。曾经亲密无间地交流各自的喜怒哀乐,却在不知不觉中,渐渐疏离。在同一座城市,看着同样的街景,听着同样的市井新闻,却沿着不同的轨道擦肩而去。后来细想起来,那些芥蒂的种子早已埋下。只是我一向迟钝。自从我辞职离校后,小麦时时抱怨学校呆板无趣,却一脸忧虑地看着我:“学校虽然钱少,但是轻松。你在外面真的有保障吗?”我哈哈大笑:真正的安全感从来都是自己给的,哪里有永恒的不劳而获的保障! 小麦有点大大咧咧,她的生日我都记得挑选礼物。或是书籍,或是丝巾。虽然不及她收到的其他香水化妆品贵重,但我信奉“君子淡以亲”,每次都开开心心地送过去。可我的生日临近圣诞,她很少提及,在几天之后的圣诞聚会上,她偶尔会把我过去送的书,再原封不动当作礼物送回来,让人哭笑不得。在股市最火爆的时候,小麦想借钱翻本。我一口回绝:“炒股不行,救命可以。”这样生硬的拒绝让小麦大半年没有理我。从别的朋友那里,才明白这话伤她太深。后来,小麦终于下定决心,开始装修拖了太久的新居,准备从父母家搬出来独立生活。我毫不犹豫地借钱相助。但是在装修还贷财务吃紧的情况下,小麦在微信里屡屡秀新衣、美食、旅游,只字不提还钱。虽然我没有让她写借条,但她一直没主动提及还款时间,我已经隐隐觉得彼此处事标准的差异。我喜欢亲兄弟明算账,保持经济独立和精神独立。小麦喜欢有福同享有难同当,在亲朋密友中互相帮衬。我突然发现这种思维差异,让我们双方的关注点、兴趣点不再聚焦。没有优劣高低,只是渐渐话不投机。乔迁新居的时候,我挑了半人高的艺术花瓶去庆贺。一进门,小麦大叫:“这么难看,你拿回去,我不要!”我进退两难,讪讪地笑。终于决定淡了来往,当年的朋友已经不在同样的对话频率上。刚开始还时常想小麦在干嘛,到了后来,已经没有打电话的必要了。平安夜到了,小麦约见面。我们已经有半年没联络了,想了想还是赴约。万一可以回到曾经的开怀畅聊呢。见了面,小麦没有聊彼此的近况,而是兴致勃勃地谈起她身边的奇葩同事,而我不太关心不熟悉的人。屡次打断更新话题,又屡次被强行旁听陌生人的狗血绯闻。我一下子找到了解药:当大家没话找话时,还不如一拍两散来得干脆利落。小麦说:“你胖了。”我笑笑:“是呀。”五分钟后,她又说:“你真的胖了,双下巴都出来了。”我又笑笑:“没事儿,你知道我不介意胖瘦。”过了一会儿,她再次忍不住:“你觉得胖了真的好吗?”我还是笑笑:“总比你瘦。”气氛一下子凝固了,我们一起熬过了几分钟无言以对的冷场。小麦不知道,我真的不介意胖瘦,但是我真的很介意总是纠缠无趣话题的不投机。在一起经历了十七个圣诞以后,我和小麦彼此取关。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默契。备注:一年后,小麦还是大大咧咧的小麦,主动打来电话约下午茶。我也及时自我检讨了一下自以为是的臭毛病,欣然前往。一天下午,窗外冬日暖阳,时光正好。小麦突然在微信上发来一句:有的事,想一想,还是只有和你说最好。我回到:是彼此的幸运。
花儿依旧那么美
初夏的阳光,上午的阳光和煦温柔,蓝天下,几朵白云就在那里一动不动。 早晨见到了朋友的几首令我心动的小诗,我在心里默默的朗诵着。十多天了,因想念朋友的诗而延后到理发店染发。 上午的时间就是好,经过一夜的梦里遐想,心情变得靓丽。朋友的小诗充塞了大脑,犹如一股清新剂注入了心脏。染完发再写首小诗发给亲爱的妻子。 染发店里的女郎非常热情,她手中的梳子在我的头上左一下右一下的不厌其烦移动着,把我的发丝驯服得东来西倒,西来东跑,而且还乐此不彼。染色剂把我发中的斑斑白点幻化成了黝黑黝黑的夜色。 小时候,理发是我的一大恐惧空间。每到理发的时候,就想逃跑,一跑就被妈妈毫不留情的抓住,不由分说就把我按到椅子上,理发的师傅倒是和妈妈配合得天衣无缝,理发的推子很及时地光顾到我的脑袋上,随后就是开始了嗡嗡,我的头发在我的眼前哀伤地落下。这时,我的头发就只有任由妈妈和理发师傅宰割的份了,我恨妈妈恨不起来,可我非常恨理发师傅。恨归恨,理完发以后,还得跟妈妈回家,可恨的是理发师傅还在和我做鬼脸,有时候还要和我说上一句让我忘不了的话:“你还得来!”气得我直瞪眼睛!有时候,我趁她不注意,在她圆圆的屁股上砸上两拳头,已解心头之恨! 就在我带着白发变黑发的满意心情,就在我想着小时候理发时样子的时候,染发的女郎和我说:“您老这次来的好像晚了半个月。” 染发女郎给我的印象很好,圆圆的脸庞,长长的披肩发,两道弯弯的眉,含情脉脉的眼神,这几样都给我留下了美丽的印象,美丽女郎染出来的头发也是好看的。我客气的回答:“最近忙了点。”其实,我是写完一篇小说以后才来的,当然不必和这位美丽的染发女郎显摆这个。 当我走出染发店的时候,看看天空中的太阳,我想起了宝石广场的牡丹花,这花刚刚开过,但是,这花依旧在那里,还是那么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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